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果沒有按要求公示相關信息就有可能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帶來異常公司移除經營異常名錄的操作方法。
最常見的企業異常包括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未在有效期內公示企業信息或公示信息弄虛作假等情況。
一旦企業列入異常,企業信譽受損,不處理后果越來越嚴重!首先異常企業風險高。深圳公司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不但面臨行政部門罰款,公司主要人員以后都不得擔任法人和企業負責人,除此之外異常企業會面臨行政部門聯合懲戒,公司信用受損經營活動處處受限。另外稅務異常牽涉廣。深圳公司被稅務部門列為稅務非正常,不但要繳納逾期不報的罰款,而且公司不能正常報稅開票,企業比凍結還難受,法人全國名下的公司都限制辦理稅務事項,而且信譽也會受到影響。
而且一旦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會一直存在,即使移出了名錄也會存有記錄。如果企業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超過三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還會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產生更為嚴重的后果。
異常公司移除經營異常名錄并不復雜,企業可根據相關規定向相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移出即可,常見異常移出的幾種情況為:
一、年報異常:因年報未按時提交而被納入異常的深圳企業移出異常,應補報年報,如涉及到罰款的應將罰款交齊再將未申報的年報補齊,然后申請移出。企業連續兩年未按時申報年報將被處以五千元罰款,連續三年及以上為提交會被處以一萬元罰款。
二、地址異常:因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納入異常的企業在公示期內可以提起申訴,提供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文件。如果已經進入異常名錄,需要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證明材料,且經實地審核確實無誤才可移出異常。
三、因抽查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而陷入異常:需提供所要求的的相關整改證明材料才能解除異常,具體解決辦法以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為準。
企業陷入異常不是小事,需重視、重視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