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有限公司每年都要報送年度報告,那么個體戶是否也需要每年按時年檢呢?答案是肯定的。個體戶同樣需要按時年檢,不年檢肯定會出事兒的,輕者罰款,重者直接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國務院2011年發布的《個體戶工商條例》第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登記機關將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個體戶工商條例》第十四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次銀行信貸、合同簽訂、海關通關、企業外籍人員工作證件等也將會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
一般地說,工商企業年檢是在年初進行,大約在4月份結束。對沒有年檢的企業工商局會發出通知催促,如果再不參檢,則會上門進行處罰。
對于不接受處罰或無法取得聯系的,會直接吊銷營業執照,并在當地報紙上公告。
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這個企業從法律上講已經不存在了,如果繼續經營,將被按非法經營予以查封,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直至刑事處罰。
個體戶無照經營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按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驗照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將被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