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為其商品或者服務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一、中國商標注冊主要有兩個要求:
(一)中國商標注冊條件一:國內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中國商標注冊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外國人、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商標局應當根據所屬國家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按照互惠原則予以遺失或者處理。
(二)中國商標注冊條件二:商標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顯著、易于識別;
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志、顏色組合、聲音等構成要素,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中已經注冊或者初步核準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商標作為商標;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不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除具備上述兩個必要的中國商標注冊條件外,還應注意:
申請商標注冊時,應當填寫并提交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和《商標圖樣》各一份;以顏色組合或者著***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樣》和《黑白底稿》各一份;對于沒有指定顏色的應用,應提交一份黑白圖案。
三、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次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同一商標注冊。
四、商標注冊申請應當視為一項申請,并提交相應事項的處理申請,按照規定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