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果要在內地經營,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 成立中外合資(或外商獨資企業)
即以境外公司名義回國投資,如此一來,便可以合法宣稱是合資產品。
但是這樣做花費較高,手續較復雜。
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證,不論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當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證文件(香港是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協會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所以錢怎么出去是個問題。
二、 品牌授權的形式
這是最為節約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
以境外公司名義注冊商標,然后與國內公司簽署商標授權協議,從而宣稱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權使用等等。
1.在香港方面:注冊一家香港公司(例:香港***國際集團公司)作為集團公司的總部,品牌的象征。利用香港的有利資源更快更有效的創立國際品牌;
2.在內地方面:由香港公司(例:香港***國際集團公司)授權內地公司生產、銷售、代理其***品牌產品,這樣令其品牌產品在中國生產、銷售合法化;
3.代理商/加盟商:通過這些基層銷售網絡,更快更有效地占領市場、創立企業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