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3.公司關于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蓋公章)(原件1份);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東簽署加蓋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1.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多證合一申請書》(原件1份);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3.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章程(原件1份);4.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股東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5.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執行董事/事長、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明的復印件上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6.股份有限公司還需...
認繳制的有限公司無最低注冊資本限制,不登記審核實收資本,設立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在章程里約定出資額、出資時間等即可前來辦理營業執照。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實繳到位,但是不強制要求實收備案。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萬元注冊資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規定一次性繳足實收資本。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5)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