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主要針對綜合試點政策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對《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深前?!?016〕165號,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部分修訂,形成了《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深前海規〔2018〕8號)。
一、修改第二十五條(五)項
將《辦法》第二十五條(五)項“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前海管理局形成項目扶持計劃報市政府審定。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前海管理局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并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修改為:“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前海管理局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本條修訂主要是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試點項目扶持效率。本條修訂,主要基于自2017年起已不再安排中央資金,后續項目扶持資金都是從我局產業發展資金中安排,因此將《辦法》中有關項目扶持計劃和資金安排改為前海管理局局長辦公會審定。
二、修訂第二十九條,將其拆分為新的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
將《辦法》第二十九條“專項資金使用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應當報經前海管理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項目因故終止的,由財政部門收回全部或部分專項資金,已開支資金形成的資產按照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處置;由此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 修改為:
“第二十九條 試點項目建設過程中,實際規模投資原則上應與原核定的規??偼顿Y相符。實施單位確需調整的,參照評審程序,按照以下原則實施:
?。ㄒ唬┥暾堈{整規模總投資的,調整后的規??偼顿Y不得低于原核定的70%,扶持資金按等比例予以核減。
?。ǘ┥暾堈{整經濟指標、技術指標等內容的,由第三方評審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評審核定。
(三)調整后的規模總投資高于原核定規??偼顿Y的,扶持金額不予追加。
第三十條 試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需要終止的,實施單位應將全部扶持資金退回監管賬戶,已提取使用的扶持資金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利息。
項目終止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
(一)新第二十九條修訂原因。主要是明確了試點項目中期調整的具體操作路徑,以便管理人操作。本條具體的修訂如下:
1.關于規??偼顿Y調整。對于申請規??偼顿Y調減的,允許項目單位按照不低于評審核定規模總投資70%的比例進行調整,并依調整后的比例退回相應扶持資金。依據如下:一是參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項目驗收指引(試行)》(深前海規〔2017〕1號,下稱《驗收指引》)關于驗收合格的最低標準“建設投資不低于評審核定的70%”規定;二是咨詢了試點項目有關行業專家,據其依據行業經驗判斷,建設項目實際投資總額在預算規劃的30%范圍內波動是較為正常的。
2.關于考核指標調整。相較于規??偼顿Y的調整涉及退還扶持資金,屬于合同履行目地調整不同,考核指標的調整僅僅涉及合同履行方式的變動,且其實施過程中受到經濟形勢、科技創新及政策調整等的影響非常大。只要試點項目建設內容基本保持不變,因此允許企業基于自身實際進行考核指標的調整,由管理部門根據第三方評估的結果及行業運行實際據實核定。
(二)新第三十條修訂原因。本條修訂主要基于實施單位由于政策調整、科技創新等不可預見因素變化導致其試點項目無法按計劃實施,或繼續實施將導致更大經濟損失的情況,為了保障財政資金安全,允許該類項目單位申請提前終止,并退回扶持資金。同時,對于已提取的扶持資金,要求實施單位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連本帶息退回,主要是基于規避潛在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考量。
三、刪除第三十三條
本條內容已在新修訂的第二十九條進行了規定,因此予以刪除。
專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