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深圳市商事主體報送年報的時間都統一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報報送時間“一刀切”,雖然有其優點,但因為缺乏先后報送次序,商事主體“扎堆”報送年報的現象非常突出。目前深圳年報制度改成滾動年報之后,商事主體報送年報的起始和截止時間將分散到全年每一天,不再有統一的“截止時間”,因此企業要留意自己的注冊日期,及時年報。下面我們看下注意事項:
滾動年報需先設置市場監管聯系人
商事主體需先行設置市場監管聯系人信息,設置完成后,商事主體憑市場監管聯系人手機號碼接收短信驗證碼方可登錄商事主體年度報告系統。初次設置市場監管聯系人聯系信息的商事主體,可在登錄商事主體年度報告系統時,選擇一名系統已記載聯系信息的聯系人作為市場監管聯系人。系統未記載聯系人信息或需修改市場監管聯系人信息的商事主體,可通過關注“深圳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在公眾服務欄目設置或修改市場監管聯系人信息,且需經法人實名核身認證。
不過,海關管理企業不實行滾動年報,其年報時間仍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報方式和內容不變。商事主體登錄年報系統后可查看是否屬于海關管理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不實行滾動年報,其年報時間仍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年報方式和內容不變。
年報流程變得更加便捷
商事主體登錄年報系統僅需驗證市場監管聯系人手機短信驗證碼,比改革前同時驗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號和經辦人手機短信驗證碼的方式更加快捷;報送年報時,股權變更、資產狀況、繳納社保等欄目信息可共享填報,填報內容更加簡單。
另外。商事主體年報相關數據將更多地從“源頭”獲取,實現“一數一源”,減少商事主體自行填報的內容。政府部門間共享年報相關數據,實現數據同源。
違規年報被抽查會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市場監管部門會依法組織開展商事主體(代表機構)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隨機抽查。抽查發現商事主體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將依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抽查發現代表機構提交的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