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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09:05
2019/10/31 17:39
1、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2、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3、企業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未在有效期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或者公示信息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
1、《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法人簽字2、變更決議,股東簽字3、股東新舊證件原件、復印件4、涉及到章程內容修改的,還需要做章程修正案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3.公司關于清算組備案事項的決議或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蓋公章)(原件1份)4.清算組成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司公章)。